出售银行卡“赚快钱”被刑拘,禁用手机支付_首页武汉_新闻中心_长江网_cjn.cn


  嫌疑人落网。通讯员李鹏程 摄
  长江网11月3日讯(记者尹勤兵 通讯员李鹏程)3日,江夏警方透露,该分局于近日连破12起“两卡”(手机卡、银行卡)案,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。
  其中,犯罪嫌疑人彭某是一名中专生。今年7月,社会闲散人员黄某介绍他“赚快钱”,称只需用身份证实名办理一张电话卡、一张银行卡交给他,就能分到钱。
  起初,考虑到是实名证件,担心卡被拿去做违法的事,彭某并未答应。但经不起黄某软磨硬泡,加上抹不下面子,自己急需用钱,心存侥幸的彭某最终在实名办理了电话卡和5张银行卡后,连同可以大额转账的U盾,一并交给了黄某。
  19岁的无业人员赵某,是黄某的表哥。几个月没找工作,在黄某授意下,赵某办理了3张银行卡,随后被黄某以600元收购。
  经查,此前,黄某通过微信群认识一网友,对方介绍他“赚快钱”,抱着试试看,黄某办了2张银行卡,卖给对方获利400元。从此后,尝到甜头的黄某四处搜罗,通过找熟人和亲朋好友,将他们银行卡售出从中赚取差价。
  10月23日,江夏区郑店派出所顺线抓住了其同伙,对21岁的唐某等3人实施抓捕。唐某供述,普通银行卡可以卖到二三百元钱,带u盾的一类银行卡,甚至可以卖到七八百元钱。
  目前,彭某、黄某、赵某、唐某等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,已被江夏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  据介绍,这些涉案人员普遍年龄较轻,学历较低,涉世不深,法律意识淡薄,受同学介绍或朋友蛊惑,贪图小利。有些人只顾赚快钱,至于别人拿自己的银行卡、手机卡用来干什么,完全不关心。
  “经查,有的银行卡涉案资金达15万元,少的有7万元。”民警透露,正是他们出售的银行卡成为犯罪分子电信诈骗的工具,成为了不法分子上下游转账的中间环节。
  民警提示:出售银行卡一旦涉案,除被冻结外,5年内不能开新户,禁用手机支付,停用微信、支付宝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,买菜只能付现金,所有业务都得去柜台办。其行为纳入个人征信,将基本告别信用卡和房贷车贷。
  【编辑:贺方程】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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